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是一種稅收優惠政策。是指依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減至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分為低稅率優惠和技術轉讓所得優惠,下面隨泓誠創優小編來詳細看看。
1、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之——低稅率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規定: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呢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的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內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享受的稅收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呢每年的匯算清繳時應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履行備案手續即可,相關證明資料只需留存備查。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期滿當年的,在通過重新的認定之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時按照15%的稅率去預繳,在年底前的仍未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照規定的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2、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之——技術轉讓所得優惠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居民企業的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五百萬元的部分不收企業所得稅;超過五百萬元的部分,實行減一半來征收企業所得稅。
技術轉讓的范圍包括: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的技術。專利技術呢是指法律呢授予獨占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的外觀設計。
自2015年10.1日起呢,全國范圍內的居民的企業轉讓五年及以上得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可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得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范圍內。
可以計入呢技術轉讓的收入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收入,是指呢轉讓方為使受讓方掌握所轉讓的技術投入使用、實現產業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產生的收入,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與該技術轉讓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
(2)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收入與該技術轉讓項目收入一并收取價款。
以上就是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的相關知識點,可以幫助高新技術企業省下很大一筆稅負,同樣的個人獨資企業也可以幫助企業省下很大一筆稅負,個人獨資企業呢是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而且還可以申請核定征收,所以想要少交稅,成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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